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我厅于5月8日-9日,组织专家对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该校各项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月16日—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10-66097855;邮箱:pgc2024@126.com。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