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司法行政禁吸戒毒法治宣传进入中小学校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5-03-25 15:09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禁毒戒毒工作法律法规,有效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蔓延,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认知毒品、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根据2024年9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禁毒戒毒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省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和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要求,围绕禁毒戒毒法律法规、药物滥用危害、防范药物滥用方法、典型案例、禁毒戒毒工作成效等内容,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团队,持续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助力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题内容

(一)广泛科普毒品及药物滥用危害知识。准确阐释“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麻精药品复方制剂”“新精神活性物质”“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等概念和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讲清麻精药品的药品属性、受管制性、成瘾性和滥用危害性,在青少年群体中形成自觉抵制毒品、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宣传防范毒品及药物滥用方法。深刻揭露“提神”“减肥”“无烦恼”“不上瘾”“无毒害”等引诱他人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谎言骗术,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抵御毒品、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侵害的常用方法,远离易染毒场所、拒绝涉毒损友,增强警觉戒备毒品意识,注意识别涉毒风险,注重心理问题疏导、及时求助师长专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筑牢防范毒品、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思想防线。

(三)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全面阐释刑法、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毒品、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法治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争做守法公民,勇于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宣教对象及覆盖范围

全省部分中小学在校学生,宣教覆盖范围根据学校需求和实际情况而定。

四、组织方式

(一)提供教学资源。根据学校需求,司法行政机关向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禁吸戒毒法治宣传教育影像、图文资料,经学校审核后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自行组织在校学生开展禁吸戒毒教育教学活动。

(二)实地宣传教育。根据学校需求,全省司法行政禁毒戒毒法治宣讲团队与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协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和报告会、现身说法、模型展览、VR体验、主题研学等形式,进行实地禁吸戒毒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时间

重点围绕开学季及重要时间节点,由宣讲实施单位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

六、工作保障

(一)保障教学秩序。全省司法行政禁毒戒毒法治宣讲团队应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尊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部署,共同协商确定宣讲活动开展时间,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同时,根据学校需要,在确保教育效果提前下压缩宣讲活动时间,做到简约高效。

(二)确保学生安全。在开展进校园法治宣讲或邀请学校师生参观禁吸戒毒法治宣教基地、参加戒毒场所开放日活动时,应针对学生年龄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过程管理。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强心理疏导,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三)加强交流协作。司法行政禁吸戒毒法治宣讲实施单位应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联系沟通,围绕实施《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共同关注学生成长环境,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禁吸戒毒教育深度融合,开展戒毒警察、学校师生“双向聘任”活动,延伸宣传教育触角,提升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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