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文公布了2024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我省31个县(市、区)被认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数量位居全国第1;我省29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数量位居全国第4。2023年国家启动“两项创建”评估认定工作,我省已有9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其中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40个,威海市全域通过认定(全国共4个地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50个,青岛市、东营市全域通过认定(全国共6个地市),均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聚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实施中小学薄弱环节改善和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和教育强镇筑基、强校扩优行动,每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各200所以上,近两年,分别新增中小学学位46.9万个、28.8万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60%,办学(园)条件持续改善,优质普惠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近两年,新招聘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教师6.7万余人,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近9万人,有效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协同化育人,城乡、校际、群体之间资源更趋均衡,学校幼儿园管理更加规范,教育质量加快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坚持以评促建、以督促改、以导促升,省级督导评估严把标准关、程序关、问题关、整改关、巩固关,通过县级结对联创、专家跟进指导、问题整改复查等形式,督促县级政府强化经费保障,改善办学(园)条件,均衡配置资源,全面达到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
下一步,我省将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按照《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推进和督导评估机制,督促各地落实责任、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强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学校建设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协同育人常态化、教育治理现代化,力争完成“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