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4-02166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9-30
统一编号: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30 15:17 浏览次数:

唐明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凸显地方特色,积极探索劳动教育实施新路径,着力破解中小学劳动教育落地难等突出问题,做到学校有课程、处处有阵地、实施有标准、评价有效用、社会有合力,全省劳动教育稳步有序开展。

一、逐步健全政策体系。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2023年省教育厅印发《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如何教”“谁来教”“在哪教”“怎么评”等一系列实际问题,出台了 13 条具体措施,要求全省 16 市和 172 个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都制定出台劳动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对这些方案进行评审把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馈和督促完善,有力促进了劳动教育在全省各地的均衡发展。

二、不断规范课程实施。建立起“各年级循序渐进,各学段相互衔接、螺旋上升”的课程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劳动教育必修课。实施“劳动+”课程,将劳动教育与学科课程有机融合。坚持实验引领、试点先行,全省遴选建设全环境立德树人劳动教育实验区1个、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13个、实验校32所。强化实践体验,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劳动教育实施路径,基本实现了“一地一特色、一校一品牌”。

三、持续拓展实践场所。出台《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教室配备指导标准》,指导中小学校广泛设立校园劳动岗,发布家庭、学校和社会劳动清单,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校外劳动场地,并纳入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一并实施。全省共打造学工、学农、生活技能及志愿服务等多类型校外劳动教育基地1144个,开设劳动教育基地课程7100余门,有效丰富了学生劳动实践渠道,实现劳动教育“内外联动”。

四、扎实推进师资建设。开发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数字资源库,面向全省5000余名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开展劳动课标解读培训。近两年培训省级劳动教育骨干教师 1600 余人,促进劳动教育教师“能教会教”。注重劳动教育教师后备力量建设,在部分省属高校设置劳动教育专业,师范类专业开设了劳动教育课程。坚持教研引领,课题带动,全省各市县区均配齐劳动教育教研员,充分发挥山东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近年来,开展省级以上课题研究40余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100多个,保障了劳动教育课程由开齐开足向开好开强转变。

五、建立完善督导评价机制。省政府将劳动教育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我厅将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实践组织、教学指导、保障措施等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列入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校长年度考核内容,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激发家庭劳动教育潜力。2023年底,我省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唯一整省推进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为做好实验区建设,我厅会同宣传部起草了具体推进实施方案,重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求鼓励支持家长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劳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动手能力,促进子女保持良好的身心状况和旺盛的学习精力。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您的良好建议,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聚焦劳动场所建设、劳动课程开发、劳动模式创新等,探索让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实现知行合一,切实发挥好劳动教育的育人成效。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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