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4-02137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
统一编号: |
周红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教育双减政策持续深入落地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双减”实施三年以来,我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高位推动、积极稳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省“双减”取得显著成效。据调查统计数据,小学和初中家长对学校减负成效的认可率分别达到97.87%、95.72%。
结合您提出的教师能力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校外治理、校内提质增效及考试制度改革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增强师资能力
强化教师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品德培养、课堂组织、教学实施、作业设计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能力。特别是注重壮大名师队伍,切实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名师工作室、开展送教下乡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和引导,增强师资能力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提升一线教师立德树人能力水平。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深化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强校扩优行动,推动全国唯一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深化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大力推进优秀师资在城乡、校际之间交流轮岗,推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前两个聘期的城乡捆绑聘任制度,推动师资足额均衡配置。
三、强化校外培训治理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对发现问题和举报线索办理结果的督导,加大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全省校外培训秩序规范有序发展。研究制定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评价体系,推动各市结合实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并实现动态调整。优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健全完善各类培训机构监管机制。
四、守牢校内教育主阵地
深化强课提质行动,健全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施体系,探索建设高效课堂,推进有组织教研,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作业统筹管理,探索建立作业布置信息化监测及管理机制。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建设,鼓励引进第三方等扩大课程供给资源,丰富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及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激励机制。
五、深化学生考试评价改革
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基础教育“管理规范年”行动,严格落实教育部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在小学一二年级推行无纸笔测试“乐考”改革探索。深化“分数+等级”和等级录取的中考改革成果,推广试点改革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持续开展中考命题评估,不断提升命题质量。
其中您提到的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方式,系国家事权,我省将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