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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03 15:39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字〔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出了一系列让广大教师可感可及的政策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指导意见》?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建设一支高质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至关重要。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支持和吸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即将迎来第40个教师节之际,省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制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文件起草中,首先对中央和省已有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对省内外的相关经验做法进行搜集整理,通过问卷、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广泛调研,理清问题现状,明确目标任务。《指导意见》在今年7月初完成初稿起草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次专家论证会,完善后于8月初送省直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文稿进行反复修改完善。

三、《指导意见》起草的依据主要有哪些?

《指导意见》中相关政策制定的依据主要包括:《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特别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指导意见》做了进一步的充实完善。

四、《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文件凝聚各方合力制定了系列可感可及的尊师惠师措施,旨在激发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体包括8个方面举措:一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搭建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提供资源支持,畅通专业成长进阶路径。二是促进教师身心健康。关注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省级定期组织开展教师群体健康状况调查监测,各级工会组织每年组织优秀教师参加疗休养。三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对比调查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高层次教师人才的激励作用。四是加强教师生活关心。鼓励和支持各地在交通出行、游览A级旅游景区、购买住房等方面出台针对教师群体的优先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按规定与社会力量、政府合作共建幼儿园和中小学,解决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问题。五是维护教师执教权利。尊重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权,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进行打击,为教师正常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保驾护航。六是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健全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长效机制。七是加强教师表彰激励。按照规定对优秀教师开展表彰和表扬,支持参加国青赛的青年教师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八是强化典型宣传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定期选树一批最美教师。讲好育人故事,树立科学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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