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桂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分别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并多次作出部署安排,逐县(市、区)组织编制了工作规划,省政府于5月份在潍坊召开现场会议进行了部署强调,2023年我省共有9个县(市、区)通过了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数量居全国前列。近期,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再提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条意见措施。目前,我们正在编制《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将就此再次进行系统部署推进。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优化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与常住人口相协调的义务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以县为单位,及时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规划。在今明两年平稳应对小学入学高峰后,强化班额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在解决学生交通、食宿、午休等基本条件基础上,稳妥撤并乡村“小、散、弱”学校。
二、深化强校扩优缩小校际差距。认真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标准,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关注功能用房、运动场地、设施设备、信息化装备等,组织逐校进行整改提升、达标验收。加大新优质学校建设,对新建学校,进行高起点打造,确保条件优越、师资优秀,建一所优一所;对基础相对较好学校,加大改造帮扶力度,促其尽快成长,改一所优一所;采取优质学校集团化、联盟化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辐射带动,抬高发展底部,抓一所优一片。
三、扎实推进乡村教育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镇区驻地学校龙头支点功能,2024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强镇筑基乡镇试点全覆盖。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重点实施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提升行动,加快现有寄宿制学校高质量办学。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促其“小而美”“小而优”。
四、足额均衡配置师资资源。落实国家教师编制配备标准要求,足额科学配置教师。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快实现县域内、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以县为主出台制定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及薄弱学校流动。提升教师能力素养,加强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支持体系,落实教师培训经费,以高质量教育培训不断壮大优秀骨干教师队伍。
五、着力提升教学质量水平。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地方课程实施纲要,出台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构建素养导向、特色鲜明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深化强课提质行动,配齐配强教研队伍,加强有组织教科研,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加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引导地方和学校牢牢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排查整治违背素质教育要求的办学行为,维护教育良好生态秩序。
六、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以政府履职评价为抓手,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以市为主,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压实责任,补齐短板,2030年全省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覆盖。对基础较好县(市、区)进行重点支持,强化省级督导评估指导,激励先行创建。对于基础薄弱地区,调动先进地区资源开展对口支持,帮助其尽快提升水平。鼓励市域内均衡程度较高的设区市,探索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径,创建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区。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