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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录取率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9 14:06 浏览次数:

李新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录取率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中考是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严格意义上来讲第一次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意义重大,群众关切。近年来,我省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家长焦虑。结合您所提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扩增普通高中资源。落实《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将扩增公办普通高中资源作为重要内容,指导各市制定高中学校建设台账,通过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扩容挖潜等方式,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开展高中入学数量情况分析,建立市县高中教育资源供给预警通报制度,督促各地优化布局规划,加强资源建设,满足群众就学需要,增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畅通职普融通渠道。进一步总结青岛、淄博、潍坊等市综合高中建设经验,统筹利用各类资源,科学稳妥推进建设综合高中。探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能力、水平等自主选择适宜的发展方向,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选择,缓解中考焦虑。

三、落实配套保障措施。对于新设立的普通高中,按照相关规定核定教师编制,做好师资储备。强化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建设“高起点”高中。鼓励省内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定位和发展实际,有序扩大招生规模,满足学生就读高职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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