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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全省开设“法治进校园”必修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9 11:05 浏览次数:

李景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开设“法治进校园”必修课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从小培养其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会同省司法厅持续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落实好国家课程,落实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要求,多措并举、重点发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中小学课程结构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课程,由教育部确定开设科目、课时,制定课程标准并审定教材;二是地方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挖掘本省自然风貌、区域经济、优势科技等育人资源,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开设;三是校本课程,各学校结合实际开设。结合您所提建议,落实“法治进校园”工作,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齐开好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推广开放式、案例式、探究式的教学方式,把课程讲实、讲活,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法治观念教育。指导各地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利用校本课程定期安排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落实好教学目标、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等,强化课时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法治副校长培训,指导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发展需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开设不同主题的法治课,有效提高课程针对性和课程质量。

二、切实提高教育实效。指导中小学校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精心选择与学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教育内容,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辩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高教育的趣味性、生活性和实效性。支持各地各校邀请优秀干警、执业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进校开展法治教育科普宣传,指导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社团、主题实践活动等,有效提高教育实效。

三、多形式加强工作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到基地开展实践、体验、志愿服务类活动,促进学生通过亲身实践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学生参与相关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客观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提高单位和个人参与工作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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