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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9 10:33 浏览次数:

省妇联:

省人大代表常雅丽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建议》我厅负责协办,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与推进德育综合改革相结合。在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启用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教材”,坚持从小培育、系统培养法治意识。坚持多学科协同,在语文、历史、地理等有关学科课程和学校活动、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加强教学考核评价,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

(二)突出宪法教育的核心地位。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队会、升旗仪式、成人仪式、毕业典礼等活动,采用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等方式,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2023年全省1500余万大中小学生完成线上学习和综合评价获得“宪法卫士”称号,实现参与人数和参与率全国双第一。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我省选手获得演讲比赛小学组、高中组获一等奖(高中组同时获得最佳表达奖);法治素养竞赛获一等奖。推动宪法教育向日常化和内涵式发展,在全国首创义务教育段学生“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让每一天都成为宪法日。委托山东大学编写《宪法教育读本》(初中版),有效填补宪法教育读本空白,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多方调研,回应基层需求,在全省首次组织中小学“法治好课”“课后服务法治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三)提升教师法治教育能力水平。各级教育部门把法治教育纳入校长任职培训、教师继续教育范畴,将法治培训列入校长、教师培训规划,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法治培训,近3年每年有90余万中小学教师接受培训。2020年,我厅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将中小学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纳入教师招聘计划予以重点保障。举办全省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全省法治教师培训班,每年遴选200名优秀法治课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培育大批优秀骨干教师。

(四)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落地。全省已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还有很多学校配备了多名法治副校长,省、市、县三级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教育部调研组曾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9年,我厅会同依法治省办、司法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对法治副校长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和规范。2022年3月16日,我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通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4月26日,我厅与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省级层面建立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市300名法治副校长参加省级示范培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向纵深发展。2023年召开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凝聚工作共识,明确思路措施,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落地。

(五)强化各种法治宣传教育力量。与省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开展“鲁法青青 空中课堂”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观看直播。成立大学生宪法演讲团,到中小学巡回演讲,讲述宪法故事,播撒宪法种子。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等巡讲活动,取得很好效果。建设校外辅导员队伍,由“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员、老劳模”组成的“五老”队伍,成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有的学校还邀请法学教授、法官、警察、消防等专业人士走进校园,通过课堂宣讲、顾问咨询、社团指导、活动合作等形式,参与指导校园法治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治教育全过程。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依托有关高校组织编写《宪法大事记》,聚焦重大宪法历史事件发生日期,探寻“宪法上的今天”,讲述宪法故事,指导各地中小学开展相应的宪法教育活动,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精神贯穿全年。立足未成年人法治学习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研究,持续谋划推动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权威,培养法治思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策划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月,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广泛邀请先模人物进校园宣讲、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爱国教育基地。结合防辍保学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残障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重点学生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支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织的联系沟通,开展法治进校园、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站、青少年维权岗等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作用。

(二)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持续优化课堂主渠道,开齐开好道德与法治课,有效融入相关法治教育内容,挖掘其他学科中的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精品课程建设,发挥法治教育精品课在全省学校法治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中小学校依托社团活动、课后延时服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开展法治主题活动,丰富活动方式,让未成年人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组织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法治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激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发挥校园广播、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校园宣传栏等作用,拓展普法渠道和空间。利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家长学校等融媒体,打造学校对内对外宣传交流互通的网络平台,推送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通过家访、校园开放日、网上家长学校等方式,不断向家长宣传普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形成校内校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三)继续强化法治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各地配足配齐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建立专兼结合的法治师资队伍。加大教师队伍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在每年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加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内容,提升中小学教师法律知识普及能力。

(四)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准确理解上级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深化部门协作、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培训交流、提升专业素养,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更好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2024年我厅将联合联席会成员单位遴选部分基础较好的市和县区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方式改革试点,在全省选树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

(五)整合使用好各类法治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和我省现有法治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通过举办法治教育课件大赛、法治教育读本评比、慕课建设等,丰富法治教育资源类型。依托高等学校和教科研机构为中小学法治教育提供资源支持。发挥社会教育延伸作用,以社区为依托积极开发各类教育资源,利用青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优势资源,组织丰富多彩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活动中理解并践行法治教育。

(六)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认真落实《山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防治校园欺凌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判辖区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形势,统筹推进学生欺凌联动治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欺凌事件。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平台,指导学校及时有效处置。加强视频巡查,完善探头站岗、鼠标巡逻防控机制,每月组织对欺凌易发区域和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分析,从视频监控大数据中梳理行为异常学生轨迹,甄别问题线索。加强人员巡查,组织力量深入到班级、宿舍或学生集中活动场所,对监控死角要设立盲区标识,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妇联,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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