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
省人大代表安静提出的《关于加强民族文化交流促进民族团结的建议》我厅负责协办,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在学校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对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民族文化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纽带和桥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厅历来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文化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和《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持续办好内地民族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交流活动,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结合代表所提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持续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强化育人导向,注重思想引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师资培训,开好《中华民族大团结》课程,鼓励各地积极培育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充分挖掘各学科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文化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鼓励学校开发相关校本课程,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认知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感悟祖国的发展与成就、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悟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温暖,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二、组织开展主题交流活动。指导学校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墙板报等方式,组织生动活泼的民族文化展示、交流、体验活动,创新教育活动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具有各族特色的文化展示、文体娱乐等活动,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铸牢民族团结意识。
三、发挥好社会资源育人价值。推进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强化社会育人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各地各校突出地方人文历史、自然环境特点,用好当地博物馆、红色教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重器、现代化建设成就等资源,丰富民族团结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鼓励各地聘请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顾问或校外辅导员,进校开展宣讲或指导,有效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效。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