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4-02047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张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中小学错峰放假制度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省教育厅出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多次部署规范办学具体工作事宜,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周末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休假制度,严禁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推迟放假、提前开学、假期内集中组织校内校外集中补课等侵占学生假期休息时间的活动,确保学生能够充分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去赴自然之约、感生态之美,体验祖国发展的伟大成就。
二、因地制宜安排寒暑假休息时间。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规定“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已分别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的教学时间、社会实践、机动时间、节假日时间作出相应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游学等,节假日时间共13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对假期的具体安排未做限制。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三、支持错峰开展中小学研学活动。2017年,山东省教育厅等12 部门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将研学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截至目前,省教育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已遴选建设319家省级研学基地,持续推出多条精品研学线路,遴选推介800余门精品研学课程,每年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约1300万余人次。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指导各市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持续推出优秀的研学资源,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开展亲子实践活动,让学生不断提高假期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