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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8-05 11:02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要求,通过逐级推荐和评选,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确定山东大学数学学院等31个集体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于巧等46名同志为“全国模范教师”推荐对象,于慧等55名同志为“全国优秀教师”推荐对象,安伟等5名同志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于金鹏等6名同志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93693

传   真:0531-51793665

电子邮箱:d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1011室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5178819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xlsx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xlsx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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