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民函〔2024〕1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高校主体责任
各有关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办学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开展招生工作。各高校不得擅自开设未通过备案的专业,不得与未备案校外教学点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加强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加大教学投入。对已公布备案的校外教学点,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及校外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确定其招生计划上限,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教育教学全过程管理,规范合作办学,确保办学质量;对没有通过备案的校外教学点,要会同设点单位按照“一点一案”、“一校一案”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停招或者撤销校外教学点的善后工作,确保完成在籍学生后续培养任务。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校外教学点的监督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确保对本辖区内校外教学点的办学状态有详尽了解和有效监控,严肃查处校外教学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备案、虚假招生的校外教学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三、规范信息发布和查询方式
我厅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2024年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信息。各有关高校也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2024年通过备案的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信息。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jxjy.moe.edu.cn/admission/index,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jxjy.moe.edu.cn/teaching-point/index/,具体信息以平台公布为准。
各有关高校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校外教学点信息、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等,引导广大考生通过正规渠道报考和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pdf
2.2024年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doc
3.2024年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