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新修订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宣讲活动在济南市启动,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顺峰作宣讲报告。这是《条例》首场宣讲活动。宣讲报告介绍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过程、内涵特征和主要内容,并对《条例》实施提出要求。
宣讲活动采用“主会场+视频”的形式。济南市人大、政协,市直有关部门,驻济高等学校及各区县(功能区)有关负责同志,职业院校、中小学和校企合作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区县教体局、济南市各直属学校设置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新修订的《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于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是2000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组成联合宣讲团,将深入全省16市开展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