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4-02492 发布日期: 2024-04-2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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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4-26 13:44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2024年3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目标,部署了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五项重点任务及强化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宣传引导、督导问责等四项工作要求。为推动《实施方案》在我省落地落实,4月上旬,省教育厅完成了初稿的起草工作,在征求了教育厅有关处室和16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对文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26日,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4部分内容。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7项任务中:

(一)‌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

1.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析预警学位供给情况。

2.对学位缺口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改造校舍、挖潜利用其他资源等方式强化供给。

3.确保秋季学期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措施‌

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要求。

2.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3.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审批流程。

4.落实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三)‌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给予新转公的民办学校不超过6年的政策过渡期。

(四)‌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1.办好教育入学“一件事”。

2.升级招生入学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应用。

3.做好居民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五)‌维护平等入学权益‌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2.减轻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负担。

3.落实教育资助政策,防止因贫失学。

(六)‌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

1.以重点群体为重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劝返辍学学生。

(七)‌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1.明确禁止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等各类违规行为。

2.健全完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纠正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1.‌问题排查梳理‌(5月中旬前):全面开展招生政策排查和招生行为自查,形成问题清单。

2.‌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底前):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配档表。

3.‌公开县级招生方案‌(7月底前):调整完善本地招生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4.‌组织招生入学报名‌(8月底前):开通线上、线下报名渠道,受理入学报名。

5.‌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10月底前):全面总结招生政策完善、问题整治等情况。

6.‌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12月底前):推广经验做法,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动规范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有哪些?

1.‌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部署、指导和检查。

2.‌强化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开招生方案、咨询投诉举报渠道。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关切,处置突发事件。

4.‌强化督导问责‌。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人责任,开展督查检查,对问题频发地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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