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2024年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2-14 10:51 浏览次数: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082万元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由各省每年组织抽检工作。其中,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篇论文初评聘请3位专家,另有8%左右的复评率(2位专家),每位专家420元/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每篇论文(设计)初评聘请3位专家,另按照15%的复评率(2位专家)测算,每位专家150元/篇。共计安排经费917万元。对2023年度山东省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的25项重点项目、4项重大项目进行资助。按照每个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经费10万元左右标准进行资助支持,共计安排经费165万元。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11000万元

根据《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2022年遴选的1所省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支持建设经费1000万元。安排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山东航空学院学校更名支持经费各5000万元。共计安排经费11000万元。

三、省教育综合奖补资金860万元

为保障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对厅属预算单位开展的全省性工作,以及承接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设立省教育综合奖补资金专项经费,对承担任务的相关预算单位按照承接任务性质或任务量进行奖补。

四、公费师范生项目13323万元

根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鲁教师发〔2019〕1 号)规定,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将公费教育经费拨付培养高校。2023年,我省在校公费师范生13323人,共计安排经费13323万元。


附件: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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