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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02 16:46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4〕5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4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省级年报。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将组织编制、发布和报送中高职一体化年报。

(二)中职地市级年报。16市教育行政部门均须组织编制、发布和报送中职地市级年报,并组织和指导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年报编制工作。

(三)学校年报。全省2023年有在校生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每所学校编制、发布并报送1份年报。

(四)企业年报。高职学校联合合作企业编制、发布并报送。15所“双高计划”学校每校至少报送5份企业年报,其他高职学校每校至少报送1份企业年报。

二、编制内容

凸显服务导向,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彰显职业教育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充分体现我省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

(一)“中职地市级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履职情况,全面总结并呈现建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学习型城市,职业教育专项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二)“学校年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学校在深化内涵建设、产教融合方面的工作成效,客观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牵头或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改革,建设“金专业、金课程、金教材、金教师、金基地”,利用数字化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教学管,打造国际化职教品牌等方面的成果成效。

(三)“企业年报”内容。每份企业年报都要充分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五金”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平台填报。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负责2024年度“中职地市年报” 和辖区内“中职学校年报”的平台填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提高平台填报质量。

1.登录提交时间:市教育行政部门、中高等职业学校均为2024年11月27日—2025年2月9日。

2.登录地址: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平台,网址:edu.zwdn.com。

3.登录账号密码:往年已填报平台单位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单位请联系我厅获取账号和密码。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务必将本单位联系人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4.填报内容:按照《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见附件1)填报人才培养质量计分卡、满意度调查表、教学资源表、服务贡献表、国际影响表、落实政策表的六组数据(没有2024 届毕业生的学校无须填报与毕业生相关数据),须按照要求逐条上传教学资源表的指标 4“专业群”、服务贡献表的指标 2“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国际影响表的指标 4“接收国外留学生人数”和指标 5“接收国外访学教师人数”的相关信息,根据填报数据情况编制年报,将年报电子版上传平台;填写并上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见附件2);填写年报公开网址。

5.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表是通过对职业教育各利益相关者的调查与反馈来反映职业学校育人成效的评价管理工具,各职业学校要按照要求科学严谨地做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家长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并按照平台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由“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课题组”统一组织的全国职业学校“在校生满意度”和“教职工满意度”调查。

(二)年报图表和典型案例。

地市中职年报和学校年报的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六个部分中,每个部分须有图片、数据表图和典型案例支撑。图片须有编号、有标题,紧扣编制内容,反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质量;典型案例须独立成文,有编号、有标题、有具体做法、有示范推广价值。鼓励各市和学校在符合国家编制要求的基础上创新年报编制体例。

(三)质量检查。

我厅将于2025年2月10日—15日对中职地市级年报、学校年报和企业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公开情况的有效性和文本的可读性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业务培训。

我厅将组织开展年报工作专题培训,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和年报工作突出的市、校,对全省年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政策要求,促进经验交流,提升年报质量。

(五)公开发布。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学校须于2025年2月20日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年报,鼓励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年报。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为辖区内未建设官方网站的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年报发布渠道。

(六)特殊情况说明。

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年报未能按要求编制、报送、发布的,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汇总辖区内未完成的中职学校名单,于2025年2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

高职学校年报及企业年报未能按要求编制、报送、发布的,相关高职学校须书面说明原因,于2025年2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省教育厅北楼211室。

电子邮箱:zjc01@shandong.cn。


附件:

1.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略)

2.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略)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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