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职业学院起始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升格为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构建了信息技术、现代管理两大基础支撑专业群,轨道交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四大具有比较优势的骨干专业群,智慧港口和机场运维两大面向未来的高成长性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拥有实验实训室17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
建校70余年来,学校秉持“为国家潜心培育合格人才,为企业量身打造现代工匠”的办学宗旨,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直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2021-2023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校的办学成果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
2.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4.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6.中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p.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邮箱:szyzp@sdp.edu.cn)方式投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栏为“岗位名称:姓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如:技能教师1:张** XX大学 XXXX专业)。
2.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本次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报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中所填证明材料原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业界优秀技能人才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专家评议和试讲形式进行,其中专家评价成绩占50%、试讲成绩占50%。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力。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772215
监督电话:0531-517938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104
附件:
山东职业学院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