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民发〔2024〕1号),对新时代我省普通高校举办什么样的学历继续教育、如何办好学历继续教育明确了方向和要求。现将《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教育部陆续印发《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内涵建设,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我省出台《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民发〔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是《管理办法》之后又一推动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改革篇”,打出了推进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组合拳”。
二、起草过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先后2次召开全省高校视频会议,解读教育部和我省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安排部署推进改革的计划措施。成立《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小组,深入开展学习考察调研,参考借鉴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我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省教育厅有关业务处室(单位)、部分高校意见建议,对文稿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形成《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附件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
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公益服务,坚持系统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协同治理、压实责任链条”的原则,推动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
共10个方面的任务要求:
(一)明确办学定位。明确要求主办高校要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校党委、行政议事日程,举办与学校定位相适应的学历继续教育,重申了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下达经济考核指标,让学历继续教育回归育人本质,使办学质量与主办高校的特色、品牌、声誉相符相称。
(二)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要求主办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相关要求,重点聚焦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优势发展产业人才需求,设置优势特色的学科专业。支持普通本科高校主要立足我省,因地制宜,办出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办学优势,重点服务一线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提升,避免“百校一面”。推进分层分类办学,推动本科院校集中精力办好本科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办好专科专业,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办好特色专业。
(三)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主办高校将校外教学点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慎重选择设点单位,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鼓励有条件的主办高校通过校本部举办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
(四)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依据主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作为核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质、确定招生计划上限、监测办学质量、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确定下达各校年度招生计划。高校应当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实际,按照公布备案的专业及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科学安排招生计划,按要求审慎提出年度计划需求。
(五)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要求主办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政策规定,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完善“三全育人”机制,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目标规格,规范课程设置,合理确定各课程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学时。规范教学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与毕业审核等环节要求,明确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规定的比例配足配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将本校教师承担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坚持“谁编写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压实教材审核、选用上管理责任,严把课程教材选用审核和选用关口。
(七)加强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持续开展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活动,鼓励自主或联合开发建设优质网络课程。至2025年底,占比达到50%以上。“十四五”期间建成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促进在线课程和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八)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升级改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监管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主办高校建设智慧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招生、教学、考试、学籍、证书、收费等各环节全流程管理和教学过程、学习行为、效果评价等实时数据统计与在线监测预警。
(九)健全教育监督评估机制。综合采取数据监测、质量评估、实地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强化督导和检查结果运用。对办学质量低下或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所属高校,视情采取调减招生计划、限制招生、停止招生和取消办学资质处理等。建立山东省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库,发挥好专家智库的指导、监督、评价和研究谋划等作用。
(十)完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持续开展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遴选和培育,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从“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创新”三个方面提出组织实施改革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压实主办高校主体责任、市县级教育部门日程监管责任和设点单位的自我管理责任,协同推进改革落地落实落细。鼓励主办高校加强“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制订本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规则,促进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加大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成果、发展成就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附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任务清单》
对照10项主要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为11个方面50条具体任务清单,要求各高校结合《实施方案》一并抓好落实。
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