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工作,根据青岛市等有关市的申请,在材料审核和调研评估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23年9月10日至16日对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胶州市,淄博市周村区,烟台市蓬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市滨海区,乳山市,临沭县,齐河县,邹平市11个县(市、区)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31-51793750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