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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四个坚持”,推进依法治校
发布日期: 2023-09-27 16:55 浏览次数: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形势对大学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顶层设计引领、坚持推进综合改革、坚持畅通民声渠道等推动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校(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出台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系列文件,着力构建系统科学的决策体系,充分发挥好校(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校(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校(院)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汇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治管理能力和效果。同时加强法治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推动全员学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治校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改革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顶层设计引领,健全制度体系。

一是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章程》为统领、具有鲜明科教融合特色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把大学章程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二是依法制定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将章程中的各项原则用具体制度落细落实。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和规范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修订涉及教师、学生以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称评聘、人事管理、国际交流、后勤保障等领域的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校(院)制度体系。

三、坚持推进综合改革,优化治理结构。

一是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校内治理体系。二是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教学机构“类法人化”管理进程,一院一策,精准核算,实行差异化分配,体现优劳优酬,将薪酬作为推进校(院)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杠杆。真正实现发展动力模式由“校(院)车头牵引”向“学院动车组驱动”转变,充分调动起全校(院)员工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在科创中心探索实行与国际接轨的PI制、年薪制和预聘制,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试点理事会治理下的院长负责制,不断释放改革创新“红利”。

四、坚持畅通民声渠道,维护师生权益。

一是校(院)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医护员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维护教职工在校(院)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民主管理、监督、决策,通过教代会听取审议校(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问题和广大教职医护员工普遍关心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报告,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二是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权小益”学生权益保护平台,保证广大学生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定期开展“青年之声”座谈会,搭建学生与学校职能部门的交流平台,为学生提供面对面与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沟通、提案的机会。学代会提案整体反馈率达90%,权小益累计解决各类学生权益问题与建议8786项,做到100%持续跟进。三是积极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等开展普法讲座、组织知识问答等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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