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以“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为导向,遵循科学精准、分类评价、系统治理、稳中求进的总体思路,坚持“四个结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激发二级单位发展活力,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 坚持绩效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
一是坚持绩效导向,加强绩效评价。学校突出以贡献度和效能管理为主的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侧重人均效能、万元均效占比,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强调目标结果考核和投入产出比,非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强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情况等整体职能发挥的综合评价,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注重最大化产出,引导各单位和教职工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提升对学校的贡献度。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目标管理。根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省属高校分类考核等关键指标,制定学校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与教学科研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书,要求非教学科研单位提交工作计划书,引导各单位和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谋发展,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持续取得新突破。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分解目标任务。对照学校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制定形成任务分解表,确定阶段目标和核心指标,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实时跟进工作进度、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有效解决重大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一是实施分类评价,明确考核标准。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性质,分类分层确定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制定教学科研单位、非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重点考核能够体现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的关键指标,引导各单位强化优势、突出亮点、特色发展。学校根据学科门类对教学科研单位进行分类评价,分别制定适应学科建设和发展的评价标准,同时根据非教学科研单位不同性质分类分组确定考核指标和目标任务,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量质并举,厚植发展动能。学校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具有标志性、显示度和影响力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价,注重考核教学科研单位绩效增量情况;对二级单位发展战略和发展潜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综合绩效进行定性评价,注重对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民主测评。三是注重以质为先,引领内涵发展。绩效考核重质轻量,在人才培养相关指标中,注重增加体现育人质量的具体举措与预期成效等关键指标权重;在科研与合作发展、国际化相关指标中,突出各教学科研单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产出重大成果等表现,突出科研平台建设、国际影响力以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
三、 坚持多维覆盖和灵活调整相结合
一是以考核促发展,提升治理效能。将考核评价工作作为优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评价目标为引导,完善校院两级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非教学科研单位宏观引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功能,落实教学科研单位主体责任,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激发创新发展活力。二是明确多维导向,完善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评价指标由“简单化”向“多维化”转变。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指标体系设立运行管理和基本工作业绩两个一级指标,全面覆盖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发展等方面;非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指标体系涵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规范管理与创新、服务质量与效率、师生满意度等方面,重点考核影响学校发展的重要指标,避免指标体系繁琐和过细。三是健全考核机制,畅通沟通渠道。评价过程中,根据形势变化和运行实践灵活调整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减轻基层负担。定期组织各二级单位进行工作总结,开展交流,畅通学校与二级单位之间以及各二级单位相互之间的沟通渠道,实现共同发展。
四、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
一是注重过程评价,改进结果评价。开展非教学科研单位中期考核测评、教学科研单位中期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学校发展任务落实落地。强化过程督促检查,将过程督办与中期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过程跟踪调研和问题事项定期督办,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考核有机融合。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实际贡献大小、工作进展程度和指标增长幅度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及奖惩挂钩的机制,促进各二级单位明确目标、奋勇争先。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单位,设突出贡献奖、最佳进步奖等,表彰先进、激励干劲。将二级单位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挂钩,把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重要依据,形成引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劲动力。三是抓实考核反馈,助力绩效提升。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反馈报告,建立问题清单,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正视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建立评价监测预警机制,对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出现问题较多的二级单位进行预警,及时约谈和问责,帮助二级单位及时发现并改进问题,以考核评价推动形成出干劲、出业绩、出人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