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军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学生,挤占教育资源、扰乱教育秩序、破坏教育生态,我省一直将其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重点,列为《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明令禁止事项。对于违规招生行为,我厅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有复读需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方式继续学习,现实中也发现部分学生通过散插随班等隐性方式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情况,去年以来我厅通过学籍比对、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了部分高中违规借读、违规虚假宣传等行为。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重点进行规范。
一、专题部署强调,强化思想认识。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暑期内对公办高中招生复读学生行为进行预警,秋季学期后逐校开展摸排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召开全省高中校长培训班会议,对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复读生进行专题强调部署,重申《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相关文件关于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复读生要求,明确规范办学行为底线、红线,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计入中小学违规办学量化计分通报。拟在普通高中新学期开学前,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增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依法治教、规范治校能力。
二、畅通举报途径,依规查处违规行为。运用政府网站投诉举办板块、12345热线、基教处举报邮箱、电话等线索收集途径,对普通高中违规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等情况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规办学线索启动转办、督办机制,一经查实进行通报批评,对地方改革发展进行扣分,并纳入政府履职评价体系。
三、立足“双特”模式,提高学校办学经费。加强顶层设计,以特色学科培育为支撑,布局建设人文、科技、艺体、技术、实践等多个领域特色高中,系统构建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示范引领全省高中由标准化、规范化向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对于经省市评估认定的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避免公办高中通过招复读生收取复读费增补学校办公经费。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