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云:
您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的建议》我厅负责协办,对此,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系列解读,制作播出了普法宣传特别节目,征集推广了优秀案例,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针对代表所提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继续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加强法律宣传解读。策划实施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宣讲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牢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举办全省家庭教育大会,推广宣传家校共育典型经验,评选优秀家长学校、“智慧家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促进家校社共育。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细化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措施。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为小”志愿服务,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
三、强化工作保障。年内计划组织开展1万名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将家长学校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文明校园、全环境立德树人规范校等评选体系,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推动学校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家校共育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妇联,做好加强家庭教育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