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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快解决教师队伍老龄化及青年教师职业倦怠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21 10:45 浏览次数:

李新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教师队伍老龄化及青年教师职业倦怠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养年轻教师、教师结构合理化的问题。从年龄结构看,我省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50岁以下专任教师占比分别为95.6%、81.4%、79.7%、74.3%,中青年教师正成为教师队伍的骨干。从学历结构看,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到87.6%。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分别达到78.9%、94.2%、95.2%;从职称结构看,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级教师占比分别达到10.0%、19.9%、21.4%、23.8%。从招聘情况看,要求各地科学测算教师需求,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重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近三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6万人。从教师流动情况看,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以县域为单位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理顺教职工编制配备、岗位管理、职称评聘、考核评价、绩效分配等责权,2022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师达4.9万人。下一步,我省将探索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自2023年起新招聘义务教育教师实行城乡两个学校聘期捆绑聘用制度,两个聘期结束后,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岗位竞聘、交流轮岗,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师资结构。

二、关于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的问题。一是深化教师职称评聘改革。按照1%、2%、3%的比例分别在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结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11%、15%、25%、35%。将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授权至设区的市。高一级岗位可借用到低一级岗位使用,中、初级岗位可贯通使用。建立了专属乡村教师的“双定向”基层高级职称制度和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直评”通道,4.6万余名来自乡村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获得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9万余名乡村中小学教师通过“直评”取得相应职称。二是推动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改革。2022年,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鲁教师字〔2022〕2号),明确提出:自2022年起,各地中小学核定的绩效工资增量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县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编制、岗位等情况具体核算分配各学校绩效工资数量;学校要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和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70%;学校按照教职工岗位考核等情况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具体分配时,要有效体现课时量和工作实绩,其中用于课时量和教学实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应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0%。

三、关于开展激发广大教师的从教热情。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教师表彰和选树力度,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1078 人,评定山东省特级教师1150人,选树齐鲁最美教师54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10人,涌现出李振华、吕映红、陆繁伟、王其平、吕文强、魏亚丽等教师楷模,生动展示了我省教师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清单,切实为教师减负,让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各地积极推行教师乘坐公交、地铁、游览景区等惠师举措。推出“运动健身、医疗保健、汽车服务、旅游”等打折优惠的惠师活动。教师节期间广泛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浓厚。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青年教师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加快解决教师队伍老龄化及青年教师职业倦怠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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