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对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研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了科学详实的意见建议。很多建议都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与我厅正在推动的政策高度契合。
一、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发展,加快破解高等教育“有山无峰”困局,我省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要求,相继出台《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实施方案》等,集聚优质资源,以学科建设基础,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力争在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中实现重大突破。
二、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
(一)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绩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将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由原“学生定额拨款+项目拨款”二维管理模式,优化调整为“基础拨款+绩效拨款+竞争性项目拨款”三维政策框架,实现“3个三分之一”的资金配置结构,三部分拨款分类施策、共同发力,引导支持高校提高水平、争创一流。印发《省属本科高校多渠道筹资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将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优化升级为多渠道筹资收入财政配比政策,进一步放大杠杆引导效应,激励高校与地方“互哺”发展,获得更多外部资金支持,更好带动高校增强资金筹措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为规范落实高校工资津贴补贴分配政策,合理调控人员经费支出,2022年12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省属高校人员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各类可支配资金,在充分考虑财力状况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统筹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同时提出合理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幅度、科学安排高层次人才引育经费等要求。
(二)加大经费投入,支持重点突破。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62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21.7%,已连续11年保持在20%以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高等教育支出规模从2016年的160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243亿元,年均增长8.7%,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幅高2.7个百分点,本科高校生均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水平从2016年的1.42万元增加至2021年的1.99万元,在全国排名提高8个位次,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十三五”以来,省财政不断优化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设置,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资金160多亿元,支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科教融合新建大学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一系列专项工程,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为推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精准培育工作,以及着力解决各高校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等原因,我厅对高等教育发展类资金支持结构进行了调整,暂时调减了“双高”支持经费额度。由于省GDP对应的财政收入中一部分体现为地方财政收入,另一部分体现为中央财政收入,故国家层面并未将“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率达到4%”作为对地方各级的教育投入考核要求。
(三)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2023年,我省已着手对公办本科高校理工农医类等办学成本高的学科专业学位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我省学费标准平均水平将由全国的第20位提高到第17位。后期将根据高校办学成本监审情况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高校学费收费政策进行整体性、系统性调整完善。同时,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并建立科学合理增长机制。
三、不断优化省财政专门资金支持结构
当前,各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债券资金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和一般公共预算的必要补充,在减轻收支矛盾压力、支持重点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2022年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调整优化预算资金结构,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使资金性质用途和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同时努力降低“双高”项目资金中债券资金占比,腾挪出学校自有资金用于内涵发展,增强学校统筹使用项目资金的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借鉴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启动实施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厚植8个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建强10个左右优势学科,培育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引领全省高校学科发展的“尖刀班”和“突击队”。支持山东大学发挥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优势,联合省属高校共同打造山东高校高质量发展共同体,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组织建设高校系统总结梳理“双高”建设进度和成效,对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资源配置实际,调整优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建设举措,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二是持续加大“双高”建设投入,改进完善考评方式。2023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进一步深化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拨款结构配置,全省本科高校基础拨款、绩效拨款总量比上年增长25.7%,经费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同时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也同步扩大,更多财政拨款由学校统筹用于“双高”建设等方面。以青岛大学为例,2023年学校财政拨款总量比上年增加2.1亿元,增长27.4%。下一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陆续对“双一流”“双高”等项目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相关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2021年“双一流”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不足80分。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取高校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双高”评价方式和指标体系,引导学校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三是统筹推进省属高校省市共建、校地融合工作。我厅将进一步落实省属本科高校省市合建政策,选取部分市试点实施省市财政共担经费体制,在省级财政不减少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市级政府按照高校省级财政基础性拨款的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方式,保障在3年内达到配套标准。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分地区分步骤推动省市合建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保医保金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我厅将充分考虑养老保险清算政策对相关高校影响,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探讨解决的可能性。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工作,合理控制高校人员经费支出规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您的意见全面深刻,我厅将在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稳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整体提高高校经费使用效益,不断深化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强化政策激烈引导,更好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