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乙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我厅负责分办,按照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队伍建设工作,通过按照标准配备、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技能培训等手段,抓严抓实抓细专职保安员服务管理工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队伍素质呈现持续向好向强的发展态势,切实提高了学校安防建设水平,有效维护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安全防范制度关。贯彻落实《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DB37/T 3641—2019)》等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立足安全防范,落实措施责任,联合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护校安园”“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有序。
(二)严格准入条件,把好新聘保安质量关。严格控制专职保安员准入条件,除体检等正常入职程序外,指导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每名拟任职保安员开展历史犯罪记录排查,严防犯罪前科人员进入校园。扎实开展保安员岗前集训,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部门专家对新聘保安员进行入职培训,集中学习《治安安全防范知识》《刑事案件基本常识及现场保护》《规范执法知识》《消防知识》《国内安全保卫知识》《安保人员纪律要求》等法规知识和常用警用装备使用技能。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校园安保工作职责要求,提高保安员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
(三)严格考核管理,强化保安日常管理关。按照“谁招聘、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保安员实行保安公司和派驻学校双重管理。同时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风险排查,会同公安机关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保安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现场检查保安员在岗情况、来人到访登记情况、校园巡逻及记录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现场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保安公司制定保安员考核办法,对保安员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下一年度聘用重要依据,调动了保安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了保安员管理水平。
(四)强化培训演练,夯实保安能力素质关。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思想政治、法律素养、业务技能培训,围绕安保器械使用、徒手防卫与解脱、防卫器材使用、现场急救常识、多人配合战法、暴恐事件应对、综合处置演练等实战训练,并不定期就保安监管和警保联控工作进行经验交流。指导各市利用寒暑假等师生离校时机,对保安员开展全员集训,并记入个人从业档案,有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五)关注心理健康,构筑保安身心健康关。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保安员谈心谈话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定期组织保安员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保安员家庭、身体和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有效避免思想有负担或身体不适人员带病上岗。开展保安人员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对保安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并对保安员近期心理状态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指导保安员及时调整心理状态。
二、下步措施
我厅把专职保安员队伍建设作为“平安山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长效,持续推进。
(一)开展摸底排查,实现保安员信息动态化管理。2022年5月,我厅研发上线“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设置保安员电子档案库板块。目前,全省3.9万所中小学幼儿园9.8万名专职保安员电子档案已经全部登记在册,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我厅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保安员电子档案管理,对超龄、身体素质不达标、技能不过关、思想政治不过关、心理问题保安员及时进行排查、清退、转岗,对新录用保安员及时进行信息补录,实现电子档案动态化管理,推动保安员队伍建设更上一层楼。
(二)强化素质提升,形成保安员技能培训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市严格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安保服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安全防范有关规定,配足专职安保力量。在配足配齐专职保安员基础上,联合公安机关制定校园保安能力考核测试标准,完善保安员业务技能常态化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定时组织开展保安员集中培训和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高保安员服务质量和安全防范技能。
(三)聚焦短板弱项,推动解决保安员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省级层面组织开展了三轮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每次都将专职保安员队伍建设纳入重点督导检查内容。检查发现,个别学校还存在人员配备不达标、保安员年龄偏大、无保安员证等问题,督导组对发现问题均进行现场反馈并指导相关学校限时整改。相关学校、主管部门也高度重视,拿出切实可行解决方案,最大限度争取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技术、资金支持,切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加强日常管理,促进保安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进一步厘清保安公司和派驻学校双方职责,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招聘、培训、派遣、管理、考核等工作,学校负责保安员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是保安员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主动加强与保安公司沟通协调,协同完善保安员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加强对保安员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保安公司反馈保安员日常表现。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保安员,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公安机关视情吊销其保安员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