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对此,我厅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
(一)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2015年以来,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出系列乡村教师惠师政策。2019年,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教师节座谈会上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七项工作,其中前三项,教师职称、周转宿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都是送给乡村教师的政策“红包”。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等评先树优项目,乡村教师指标单列等等。
(二)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加大乡村高素质教师补充力度,近三年新补充乡村教师3.5万人。2016年以来,我省招收培养了2.88万名省属公费师范生,已有近1万名补充到乡村学校。每学年安排2万名师范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
(三)推动城乡教师均衡配置。2016年以来全省交流轮岗校长教师达20余万人次。2022年交流轮岗校长2000余人、教师数4.9万人,其中城区到农村交流校长300余人,教师5000余人。
(四)加大乡村教师职评聘力度。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申报正高级、20年申报副高级、10年申报中级,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了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兑现待遇,离开无效”的办法,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后可转为统一职称系列。近三年,全省评聘正高级教师1955人,其中乡村717人,评聘副高级教师8.45万人,其中乡村教师5.13万人,极大缓解了乡村教师职称评聘难、易流失的问题。
(五)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山东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行“2贴、2房、1体检、1荣誉、1特岗”惠师政策。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比城区教师人均月增资约700元左右,有的地方已实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10%;实施艰苦偏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微山、长岛县等湖区岛区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再增发600元。建成乡村周转宿舍3万余套。每年为乡村教师提供1次体检;建立了乡村教师荣誉证书制度,在每个乡镇(学区)设立了1名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
(六)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不断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力度,重点开展乡村教师短缺学科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采取省级培训、送教下乡、定点帮扶等方式,开展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项目,5年组织专家送教620人次,共培训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和骨干教师4.8万人,培训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5600人。遴选538名乡村教师纳入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予以重点培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关于刘玉林代表提案中提出的“积极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到农村任教,政府部门要为他们提供全面的优厚政策,留住更多的教师积极在乡村奉献,为乡村振兴提供后续的人才保障”的建议,我厅将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8号),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选优配强乡村学校校长,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
二是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山区、湖区、滩区、海岛等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
三是继续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持续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
四是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推动城乡教师师资均衡配置。
五是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开展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
六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岛区、湖区等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各地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