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3-01012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任兴业委员:
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村居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强护理养老类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养老服务类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一、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增设养老类专业。专业备案工作中,优先支持学校增设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护理(老年人服务方向)等相关专业,开设养老类课程,不断扩大培养规模。目前,全省开设相关专业的中、高职院校有71所,在校生1.02万人。
二、增加养老职业教育资源供给。划拨专项经费8200万元,开发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等5个专业教学标准,建设老年健康服务、养老照护等15个高水平专业(群),推动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紧密对接,引导学校打造品牌、办出特色。支持职业院校积极承担老年照护、失智老年人照护、健康财富规划等专业1+X证书试点,全省共有95所职业院校、2.1万名学生参与,有效拓展学生了就业创业本领。
三、深入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推动行业、企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组建养老和卫生职业教育集团,以健康养老产业为纽带,推动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支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滨州职业学院等与青岛银色世纪健康产业集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等联合开展校企(医)一体、双师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学校、养老企业和医院合作育人。支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济南阳光大姐共建阳光健康学院,校企双方在专业共建、人才共育、资源共享、师资共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通知》,强化企业重要办学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医养结合结构提供更多岗位接收职业院校实习。
虽然养老产业是“朝阳”产业,但受传统观念、产业发展状况、薪酬和发展前景等因素影响,学生大多不愿意报考养老相关专业,有的即使报考了,入学后也往往要求调整专业,或者选择到医疗机构工作,或者就业后选择转岗。结合委员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协助贵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专业建设。健全专业随产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职院校根据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规划设置养老、护理、康复等相关专业。完善奖补机制,在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学校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支持学校与养老类领军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开展“订单培养”,校企共同开发课程、培养师资、开展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先进的工作体系中,真切感受到良好的产业前景和职业发展预期,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与社会需求有机衔接。落实教师到医养机构、企业实践制度,推动康养企业优秀人才与高职院校教师实现“双向交流”,保障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深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用好用足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提高现有和新增养老产业从业者的技能水平。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