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要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4条,经过分析整理,就文稿进行了修改。
一、意见建议吸纳情况
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项目设置与申报、项目立项与管理等方面。经过认真分析,拟作如下修改:
1、第五条:“支持有关单位开展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工程硕博士改革、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改革研究”,改为“支持有关单位开展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建设、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改革研究”的内容。
2、第十三条:“对不按规定报送中期进展”改为“对不按规定报送项目进展”。
二、意见建议未予采纳情况
其余2件意见建议不符合上级要求,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或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最后未予采纳。
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