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关于举办山东省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展示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20号)有关安排,山东省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展示活动已成功举办。经初赛评选、现场评审等环节,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5月5日开始。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51793836;传真:0531-51793853,邮箱:twy@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