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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03 09:01 浏览次数: 583

2022年,山东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团结奋斗,笃行不怠,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了教育法治“山东品牌”。

一、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教育厅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方案》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三专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重点学习书目。厅属各基层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厅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观看2022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系列活动之中央和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直播。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好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发挥省级思政课“金课”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指导各地各校使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在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等育人环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动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学类课程研究,开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建设法学类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掀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热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召开厅长办公会亲自商讨涉法内容。将“述法”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厅党组专题研究行政执法、高校依法治校,及时协调解决地方立法、执法检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教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会议议题材料、会议纪要等必经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政法处长必列席。在“双减”、职教高地建设等全厅重点工作中注重加强法治力量,在法治轨道上研究推进。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学习。为厅机关干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全书》等法治学习教材。积极推动机关公务员全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目前共有117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和比例位居全国前列。实施教育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 能力大提升”工程,邀请行政执法一线专家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和全省政府立法暨合法性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

(二)提升依法决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做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法律顾问“坐班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中的专业作用。为政策文件、合同协议、信息公开、信访复核、学生申诉、举办者变更、公平竞争审查等出具审查意见650余件。落实公职律师制度,2名同志取得公职律师证。

(三)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以我厅为被告的6起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1起行政复议案件主动撤回复议申请。1起行政应诉案例入选“全省首届十佳行政复议优秀法律文书和十大行政应诉典型案例”。

四、稳步推进教育立法工作

(一)加大教育法治保障力度。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和社会各界关注程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立法计划和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积极协调省人大相关机构,推动《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列入全省立法计划。完成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修订发布工作。组织立法专家成立研究团队,在全省教育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与省人大、省司法厅保持密切沟通,几易其稿,经两轮专家论证,形成《山东省学校条例(草案)》。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被列为教育部2023年度地方立法计划支持项目。

(二)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完成《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向省人大法工委报送《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

(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全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全过程严格执行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三统一”等程序规定,对2022年有效期届满的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5件继续有效并重新登记编号公布,4件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强化制度设计严把合法性审核关”的做法入选《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汇编》。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包含18个处室负责的36部法律法规规章普法任务。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的教育普法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全面部署。

(二)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推动全省各市、各高校1395.2万学生完成“宪法卫士”在线注册学习,创历史新高;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在演讲比赛中,我省选手获得高校组、初中组一等奖,高中组二等奖。首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尊崇宪法 每日晨读”活动,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的宪法诵读,加强师生对宪法的价值认同,弘扬宪法精神,塑造宪法信仰。

(三)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落地。与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开展“鲁法青青 空中课堂”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省级层面建立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已基本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组织各市300名法治副校长参加省级示范培训。

(四)探索开展学校依法治理改革试点。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依法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试点先行、探索经验、分步实施”的原则,遴选培育争创“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试点。青岛市教育局被教育部批复为“全国依法治校试点”。

(五)对“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推荐的2个单位、2名个人被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占全国教育系统表彰人数的10%。我厅政策法规处获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获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我厅政策法规处被全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大众日报以《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 省教育厅实施学生“法育工程”成效显现》为题进行报道。

六、持续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以“一次办好”为标准,全力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在巩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跑腿”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程序,推行“零证明”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全程网办”》入选省政府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服务模式案例。省政府办公厅专报《山东反映实施身份证电子化面临六方面困难问题》吸收我厅反映问题,被国办采用并获国务院领导批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工作情况被《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报》(2022年第30期)介绍推广。着力打造“寒冬送暖 就选山东”“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等系列品牌活动。率先搭建实时多人音视频(TRTC)互动直播技术“网络+云视频”平台,助力学生“云就业”。我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顺利完成国家提出的目标任务。教育部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对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给予表扬。2022年,山东省作为就业创业任务完成较好的5省份之一,被国务院予以表扬激励。

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地方教育立法的一些空白点需要填补,学校治理、教育考试等方面亟需立法规范,立法前、立法后评估尚未破题;教育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机构不全、执法人员少的问题依然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比较薄弱,融入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学校法治意识不强,学校依法治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入。

2023年,省教育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加强教育法治宣传为重点,着力解决教育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教育立法工作。推动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形成修订草案,及时提交审议。推动《山东省学校治理条例》立法工作。坚持走在改革前沿破题立法评估,做好《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项目立法评估。

(二)教育普法工作。突出宪法教育核心地位,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宪法教育日常化成果,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开展“法治好课”和“中小学课后服务法治教育典型案例”评选,撬动基层专业力量成长。

(三)依法行政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探索建立公职律师责任制,守住底线,让每一份法律意见都经得起检验。

(四)学校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高校总法律顾问培训班,推动高校合规审查。组织评选“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根据教育部部署,择优推荐“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按程序修订教育系统权责清单。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打造“教育服务、叫您满意”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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