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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探索多维路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3-26 18:49 浏览次数:

山东师范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主办学、履行服务职能、实现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探索多维路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持续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规范公开行为

一是学校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与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体制,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进、协调和监督,推进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做到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全面,从而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清单,丰富信息内容

学校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基础,参照“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单位、更新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标准化、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建设,及时发布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人才、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继续加强招生、财务、人事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更好地服务于学校高质量发展。通过丰富的信息公开内容,搭建了高校和社会之间良性互动沟通的桥梁,全面提升了办学透明度,有助于推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

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接公开需求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多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按时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一是顺应时代发展,不断满足日益提高的公众信息需求。面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发布本科生教育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学校财务预决算报告、教育基金会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各类招生招聘信息等。二是创新媒体应用,真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为切实做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校以网站公开途径为基础,将宣传栏、校报、校园电子屏幕等作为重要补充,并向微信公众号、数字化校园、微博、易班、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延伸,形成层次丰富、覆盖面广、互为补充的公开渠道,更为及时有效地做到了回应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切。三是提升服务水平,主动优化信息公开系统性。通过“12345”省级政务热线和政务咨询系统、学校领导接待师生来访、校长信箱、热线电话等途径和方式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平时注重跟踪舆情,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主动引导,及时发布正面信息。

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优势,服务中心工作

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快推进学校“双高”“双一流”建设,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一是及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是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威渠道作用。二是在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不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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