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来山东调研时的指示要求,系统总结2022年度全省教育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对2023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宏伟蓝图。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推动党对教育的领导全面加强,立德树人机制不断完善,教育发展内涵有力提升,教育民生问题加快破解,教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谱写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强调,当前教育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全省教育系统要清醒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对教育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赋予教育的新使命新要求,认真思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山东何为”的时代课题,不断拓宽教育工作的视野和格局,切实增强“识势”之明、提高“布局”之能、掌握“干事”之道,全面抓好各项教育工作。
会议明确,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全面对接服务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启动实施教育提质行动,系统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2023年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全环境立德树人为重点,健全完善“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深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是以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为抓手,努力发展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基础教育。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行动,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入学、“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满意教育的成色更足。
四是以新一轮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
五是以启动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为突破,矢志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深入落实《关于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扎实推动一流学科建设,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水平,积极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彰显教育的战略支撑作用。
六是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政策,全面提升教育督导、依法治教、经费保障、教育数字化、对外开放等工作水平,充分激发教育高质量发展活力。
七是以强化干部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厚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底气实力。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持续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统筹做好人才“引、育、用、服”工作,切实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八是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保障,牢牢守住教育安全稳定底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教育安全稳定大局,为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会议号召,全省教育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系统观念、增强履职能力、提振精神状态,紧盯工作目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任务,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教育力量。
青岛、淄博、潍坊、日照、临沂市教育(教体)局和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齐鲁理工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邢顺峰主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成员、16市教育(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厅(委)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教育(教体)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相关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