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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3-12-05 17:12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健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做好国家老年大学在山东的落地办学,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意见建议请发送至山东省教育厅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电子邮箱jixujiaoyu@shandong.cn;或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413房间,邮编:250002。


附件: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5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校: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挂牌成立国家老年大学。《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和《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办好老年教育”“举办老年开放大学”的相关要求,2023年3月,山东老年开放大学正式成立,开启山东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加快推进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做好国家老年大学在山东的落地办学,结合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为指引,以提升老年开放大学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为重点,积极构建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发展新格局,为老年人提供灵活、便捷、可及的教育服务,推进全省老年教育均衡、优质、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办学。按照《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统筹做好区域内老年开放大学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做到“全省一盘棋”,实现一体化发展。

坚持开放办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强化老年教育的普惠性和全纳性,为所有老年人提供机会均等的教育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多元主体合作共建老年学习点新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融合发展。将老年教育与社区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体系共建、平台共搭、资源共享、师资共用,实现老年教育与社区教育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坚持分级管理。实行“系统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山东老年开放大学示范引领作用,履行业务指导、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职能,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归属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同时接受上级老年开放大学的业务指导。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的五级老年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创新“开放+”“社区+”“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全面发展老年开放教育、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创新发展在线老年教育,为老年人终身学习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服务。

到202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成立“老年开放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设立老年学校、20%以上村(居)设有老年学习点,以各种形式参与全省老年开放大学学习的老年人达到300万人次。

四、发展任务

(一)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均衡发展

1.创新“开放+”老年教育模式,全面发展老年开放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依托市、县(市、区)开放大学设立“老年开放大学”,按程序明确部门、机构、编制和专职人员承担有关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各地老年开放大学应在区域内发挥好老年开放教育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大学+平台+体系”优势,将老年教育不断向基层延伸,建立镇(街)老年学校、村(居)老年学习点,打通老年教育“最后一公里”,打造成为老百姓身边的新型老年大学。

2.创新“社区+”老年教育模式,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融合发展,依托各级社区教育机构建立老年教育学习点,将老年人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服务人群,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进社区行动,鼓励老年教育机构主动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涉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建老年教育学习点,探索“养教结合”创新模式,有效扩大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着力提升老年教育资源的可及性,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老年教育。

3.创新“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创新发展在线老年教育

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老年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山东老年开放大学在线教育平台、数字化学习资源和支持服务等优势,以“山东终身学习在线”“山东老年学习在线”为基础搭建山东省老年教育资源共享与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与“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汇聚优质老年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通过学习地图、直播课堂、学习助手等举措不断优化学习流程,提升学习体验,提高支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触手可及的优质教育资源,助力实现老年人泛在学习。

(二)提升老年开放大学内涵建设,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4.加强老年开放大学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加强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配足配强专职人员、提质扩容兼职人员、壮大发展志愿者队伍。培养引进专业人才、加大岗前职后培训力度、促进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充分发挥专职人员在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带动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老年人终身学习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开展老年教育从业人员岗位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5.加强老年教育专业、课程、资源建设

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需求导向。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动态优化老年教育专业,教学计划兼顾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突出区域特色、强化实用性和针对性,实现专业框架下“课程+资源+活动+服务”一体化设计,课程设计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易学易用,用老年人“话语体系”讲述、以老年人喜闻乐见形式呈现。坚持“应用为王”,加大优质学习资源共建共享力度,不断丰富资源内容、拓展媒介载体、创新呈现形式,实现课程资源的系列化、全媒体化。

6.提升老年开放大学规范化办学水平

研究制定老年开放大学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省、市、县级老年开放大学“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开展业务指导和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各级老年开放大学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有效促进规范化发展。引导鼓励各级老年开放大学围绕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制定配套规章制度,有效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

7.加强老年教育科学研究与调查统计

山东老年开放大学结合山东老年教育发展实际,聚焦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证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互促进。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制定老年教育统计指标体系,建立老年教育统计制度和信息员制度,加强对老年教育发展状况的信息收集与分析,为科学规划与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数字赋能老年教育,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8.大力开展“智慧助老”,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将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培训作为老年教育的日常重要内容和常规项目,面向老年人积极开展智能应用专题培训,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和应用技能,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9.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模式,实现“线下组班教学”与“线上自主学习”优势互补,做到课前通告“直播大课表”、课中“线下教学与线上直播”同步、课后在线点播回放等功能的一体化,积极探索“直播带学”新模式,促使老年人“学中用、用中学”,有效提升老年人学习过程的获得感、幸福感。

10.深化信息技术与管理服务融合,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发挥好山东省老年教育资源共享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实现招生宣传、教学过程管理、学习过程服务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为老年人咨询、报名、选课、学习、评课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老年人学习需求、学习动态、学习成效进行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为优化老年教育管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建立山东省老年教育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东老年开放大学),各市、县(市、区)要坚持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支持依托各级开放大学统筹推进所属老年开放大学建设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为推进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

要进一步拓宽老年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推动市、县(市、区)将老年教育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当地政府、社会力量和受教育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考虑办学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履行备案公示程序。

(三)健全激励考核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服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情况纳入对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的年度考评与综合评价,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评选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将教师从事老年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计入教师工作量。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老年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托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老年开放大学发展中的典型经验、亮点做法和工作成效,发挥其示范、带动、引领和辐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教育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举措”“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1月1日,《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六条的内容为“开放大学应当发挥在线教育平台、数字化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优势,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者网上老年大学,并向基层延伸,建立老年学习网点。”

2022年2月,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山东开放大学发挥在线教育平台、数字化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优势,举办老年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县(市、区)开放大学可参照省里做法,建设“老年开放大学”“社区学院(学校)”,并向基层延伸建立学习网点,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

2023年3月,山东老年开放大学获省委编办批复设立并正式挂牌成立。

2023年8月30日,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山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刚在推动新时代山东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出台推进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9月6日,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山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明在全省老年大学工作会议暨山东老年大学建校4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发挥山东老年大学、山东老年开放大学示范引领老年教育的作用”。

二、起草过程

(一)形成初稿

2023年9月,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建设“老年开放大学”的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教育部就国家老年大学在山东落地办学的相关要求,在多次组织山东开放大学及部分市县开大(电大)进行座谈、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班起草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初稿。

(二)修改完善

2023年10月,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初稿进行充分论证,按照专家意见建议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相关处室意见

2023年11月,就《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建议。结合反馈意见,对《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意见》完整稿。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提出以提升老年开放大学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为重点,积极构建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发展新格局。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提出4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系统办学、坚持开放办学、坚持融合发展、坚持分级管理等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成立“老年开放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设立老年学校、20%以上村(居)设有老年学习点,以各种形式参与全省老年开放大学学习的老年人达到300万人次。

第四部分发展任务。从“创新发展老年教育,促进老年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老年开放大学内涵建设,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数字赋能老年教育,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三个方面提出十项具体发展任务。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健全激励考核制度等三项保障措施。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4日

附:意见征集反馈:《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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