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鲁东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注重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服务留人、荣誉留人相结合,多举措建立健全留住人才工作机制,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注重事业留人,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一是完善人才工作制度体系,学校成立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鲁东大学“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系统部署党管人才发展规划、制度建设、经费安排等重大事项;制定《鲁东大学高层次人才引领工程暂行管理办法》,激励高水平教师进一步加大一流成果产出,培育优秀学术骨干。二是组织实施人才引领工程,开展两批遴选工作,首批人才引领工程共33人入选,其中鲁大学者三层次8人、鲁大学者四层次14人、鲁大英才11人;第二批人才引领工程共13人入选,其中鲁大学者二层次1人、鲁大学者四层次5人、鲁大英才7人,人才引领工程的实施搭建了人才发展的平台,有效促进人才潜心教学与科研。三是健全完善重点业绩评价办法,印发《〈鲁东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补充规定》,着力激活人才引领发展动能;完善工作规则和流程,印发《〈鲁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推动职称评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注重待遇留人,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一是创新和改进收入分配方式,学校获批省委组织部开展的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人才政策创新,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逐步形成了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特点、有效激发活力、规范有序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开展绩效工资改革调研,建立关键发展绩效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制度体系,全链条创优人才发展生态,“筑巢引凤”引才留才用才,出台《鲁东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鲁东大学绩效奖励分配方案》,完善学校薪酬分配体系,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人才待遇政策,按照《鲁东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和《引进人才聘用合同》,及时兑现人才安家费及生活补助、人才津贴和科研启动费。积极与烟台市对接,协助87名人才申报烟台市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留学补贴,在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让人才安身、安心、安业。
三、注重服务留人,确保人才有求必应、无后顾之忧
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定期赴各学院、研究院开展人才调研工作,听取人才心声,帮助解决人才工作生活实际问题。二是积极优化人才发展软环境,不断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制度,为人才提供“保姆式”“店小二式”服务,完成6名人才山东省“惠才卡”申请工作、61名人才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工作,协助36名人才完成健康体检预约工作。三是切实履行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提供细致周到服务,营造温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今年已为2名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为2名人才申请烟台市人才公寓,为3名人才解决配偶工作安置问题,推荐4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党校进修班培训,协助人才申请烟台市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留学补贴,让人才尽享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优惠人才政策。
四、注重荣誉留人,确保人才有声誉、受尊重
一是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制定《鲁东大学教职工荣誉表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唤醒荣誉自觉、丰富激励办法、优化从教环境、倡导尊师重教等途径,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开展师德典型选树活动,充分发掘学校师德文化底蕴,持续推进“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建功标兵”“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举办从教30年表彰、教师荣退等仪式,树立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楷模,全面营造“五育并举、德育为先”的育人氛围。三是加大师德师风典型宣传力度,通过荣誉授予、事迹报告、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立德树人、奋勇担当的感人事迹和教育情怀,引导全体教师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近年来,学校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优秀教师”等个人荣誉称号40余人,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荣誉集体10余个,获批“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