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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选优培强教师队伍 赋能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3-11-20 16:1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滨州市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兴教之源、育才之本、强校之基,聚集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为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实施名师引育工程,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养

一是实施“三名”培养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三名”培养工程,打造一批“市内拔尖,省内知名”的教育人才,带动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累计培育乡村“三名”人选203人。二是开展名师引育行动。通过引进和培育优秀校长、教师,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人均占有量倍增,努力形成“全省前列、滨州特色、示范引领”的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近三年累计发布教师招聘岗位5716个。三是培强乡村教师队伍后备力量。在全省率先实施委托高等院校培养本科师范生试点工作,针对乡村学校定向培养师范生,目前已安置定向培养师范生891人,招收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1216人,为滨州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和“后备力量”。

二、深化队伍建设改革,配强乡村教师队伍优质资源

一是“县管校聘”盘活基层教师资源。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行动,在强化县域统筹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先后交流校长697人、教师7501人,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有力均衡了教师队伍配置,强化了乡村教师力量。二是“名师计划”激发乡村教育活力。针对农村地区骨干教师数量不足、激励机制欠缺等问题,创新实施“名师”计划,设置“名师”岗位657个,按农村岗位每人每月2000元、城区岗位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实施奖励,进一步完善教师跨学校、跨区域交流机制,引导优秀教师资源向农村聚集。三是“特级岗位”助力农村教师成长。在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1个特级教师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特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按每个学区教职工1%的比例增设,不足100人的学区按1名设置,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三、突出一线质量导向,增强乡村教师队伍干劲活力

一是凸显教师“一线”导向。健全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乡村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切实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二是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按照小学生均每年不低于200元、初中生均每年不低于300元、普通高中生均每年不低于500元标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教育教学考核奖励,对农村小规模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增强乡村学校的吸引力。三是重构绩效分配比重。优化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取消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差异化重新分配,树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杠杆激励作用,极大地调动了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了乡村教师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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