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8-08 |
2022年,省财政安排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补助资金9亿元,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教师周转宿舍奖补资金1亿元。根据2019-2021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020-2021年资金安排情况、2022年剩余建设任务量、财力系数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课后服务奖补资金1亿元。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并结合人均可用财力情况进行分配。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的补助。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奖补资金1亿元。根据各市、财政直管县需压减的民办学校学生数进行同比分配。
(四)民族中小学奖补资金1000万元。“十四五”期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补助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在校人数进行分配,本次分配给21个财政直管县及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较多的4个市。
(五)教育强镇筑基试点奖补资金7200万元。全省(不含青岛)遴选60个乡镇,每个乡镇分配120万元,共7200万元。
(六)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奖补资金1300万元。首批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共有高中30所,除青岛市2所、省直2所外,其余26所按每所学校安排资金50万元,共1300万元。
(七)全环境育人奖补资金1990万元。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共20个,其中市级3个,每个安排100万元,县级17个,每个安排50万元(青岛2个试验区不安排资金),共1050万元;全环境育人规范校100个,每个安排10万元(青岛6个规范校不安排),共940万元。
(八)乡镇中心小学(初中)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奖补资金1604.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41个财政直管县乡镇中心小学(初中)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奖补,每县(市)每乡镇安排10万元资金,共有494个乡镇,安排4940万元。其中2021年已安排3335.2万元,本次安排1604.8万元。
(九)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奖补资金46905.2万元。本次资金分配,对2018-2020年下达超过一年仍未支出的省级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予以等额扣减;对纳入财务管理黑名单事项的市(省财政直管县)一个事项扣减100万元,共扣减资金2588万元,纳入本项目进行统一分配,本项目可分配额度为49493.2万元。
1.补助因素。以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数分配资金29695.9万元,占可分配资金的60%,并按财力系数进行折算。
2.奖励因素。
(1)以2021年新增学位数分配资金19797.3万元,占可分配资金的40%。
(2)对2018-2020年下达超过一年仍未支出的省级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在此次分配资金时予以等额扣减,共扣减2088万元;
(3)对纳入财务管理黑名单事项的市、省财政直管县,每个事项扣减100万元,共扣减500万元。
附件: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资金(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