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统一部署,以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抓手,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为主线,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路径模式,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融合,每年为社会输送80万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一是优化职教招生考试制度,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搭建阶梯。按照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原则,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对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增加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全省中职升学比例超过70%,连续3年超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为山东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职校只能招收低分生”难题开始破解,2021年,全省中职招生2.95万人超过普高线,高职招生2.92万人达到本科线,越来越多的优秀学子走上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学校、企业“双向赋能”高质量发展。聚焦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建立产教对话机制,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191个各级各类职教集团,分两批认定310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集中建设19个共享性大型智能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长在产业链上。加快构建多元办学格局,14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首个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文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40余个混改项目拉动社会投资近百亿元。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全省327所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年均培训超过250万人。着力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山东企业“走出去”,47所职业院校与中国有色等央企合作建设16所海外职业技术学院,设立57个办学点,建设“中文+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基地。三是深化“三教”改革,做有质量有标准的职业教育。组建200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发322个专业教学标准和147个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将证书考核费用纳入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补贴范围,惠及325所学校、18.7万学生。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工程,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专业水平考核标准,以入职薪酬、师均技术服务到款额等实实在在的业绩考核办学质量和效益,按类型教育特点评价和引导“一校一特色”。加强职教理论研究,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成立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心,面向全国遴选确定72项职教高地重大课题。四是健全落实保障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制定出台拨款标准,建立稳定长效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推动财政投入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2020年,全省中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性经费支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分别达到16460元、14964元,分别比“十三五”时期初增加4052元、4761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11亿元,支持建设100所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投入6.1亿元,支持建设25所省优质高职;投入7亿元,对15所入选“双高计划”的高职学校予以重点支持。2021年,省财政筹集下达资金18.9亿元,重点支持高水平学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着力提升职业院校整体办学实力和育人水平。
结合您的建议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二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三是鼓励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职业院校20%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的政策,吸引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到学校授课,让有“真本事”的老师教会学生“真本领”。四是推进治理能力提升暨规范管理行动计划,强化职业学校学风校风建设,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的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化专业,以优质办学效益提高社会认可度。五是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遴选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项目,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机衔接。六是落实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的政策,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实施办学质量达标工程,持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支撑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