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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3-00118 发布日期: 2022-06-13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对《关于提升中职学校技能培训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6-13 14:27 浏览次数: 113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中职学校技能培训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中职学校认真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办学优势,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在校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类型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技能培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学生就业创业和各类人员技能提升,为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贡献了力量。

一、强化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在推动所有中职学校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实施省级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工程,近年来各级投入330多亿元建设296个中职品牌专业和208所省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占全省中职学校总数的52.4%,中职学校培训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其中65所国家中职示范校,数量居全国第一。在完成上述工程后,2021年又启动了100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和300个特色化专业建设,按照每所高水平学校1500万元、每个特色化专业300万元给予支持,预计总投资近90亿元。   

二、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允许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由职业院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对高技能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考察招聘,全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60%,让广大教师以扎实的实操能力教给学生、受培训对象胜任岗位的真本事。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培育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00名。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用灵活的薪酬政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三、深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着力拓展学生就业创业本领,全省现有325所学校承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任务,近20万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积极考取1个或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将专账资金补贴对象在已经包括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基础上,扩大到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院校、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清单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按照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执行,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四、全面拓展职业培训对象。推进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引导各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重点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新增和现有劳动力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水平。据统计,近三年全省中职学校年均承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约80万人次,为稳定和扩大就业贡献了力量。

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和引导各职业院校强化责任意识和市场意识,把职业培训作为重要工程,积极承担更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要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施策,紧贴区域、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实际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农民、去产能分流职工、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企业职工等,更加精准地进行高质量培训。二是推动各中职院校不断提升培训能力,特别是结合“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会同行业企业进一步开发建设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效性;针对疫情零星散发的情况,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三是加强考核激励,把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及专业办学水平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职业教育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积极推动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指导学校搞活内部分配,将培训服务课时量和培训成效等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

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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