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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乡村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5-17 10:41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振兴是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将教育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先手棋,把乡村教育振兴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省教育厅等11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抓手,推动县域内城乡统一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我省乡村教育振兴成效初步显现。特别是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层面,我厅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不断完善农村学校引才机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和工资保障机制,通过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窄、职称评聘难、易流失等问题。2021年,我省启动实施了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和强校扩优行动,遴选了130个乡镇作为“强镇筑基”试点,通过创新试点改革、优质资源辐射等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有效推动了乡村振兴和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我省获教育部支持开展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试点建设。

乡村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必须把握好定位,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把乡村教育越办越好。目前,我厅正在牵头制定省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推动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全局进行改革推进。一是深化改革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持续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改革乡村学校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增强乡村教育发展支撑力、激发办学活力、创新发展动力。二是夯实乡村学校办学基础,持续优化乡村学校及幼儿园规划布局,补齐乡村学校信息化、寄宿、用餐等当前短板,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乡村教育振兴发展。三是促进乡村学校内涵发展,突出乡村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增强乡村文化自信,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水平。四是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建设好新时代乡村师资队伍,加大乡村校(园)长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师资补充培养体系,着力落实乡村利教惠师各项政策措施。五是凝聚乡村教育发展合力,强化家校社协同共育,营造乡村教育良好环境氛围。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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