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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近期教育考试组考防疫情况新闻通气会举行
发布日期: 2022-04-22 17:05 浏览次数:

4月22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举行新闻通气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李春光就近期我省教育考试防疫情况和对考生的有关提醒事项进行介绍通报。

一、近期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省还将组织体育专业考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和夏季高考等12项教育考试。近期,各项教育考试相继开始。4月16—17日,组织实施了全省2022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在我省报考考生5199人,缺考165人,查处违纪作弊考生16人。考试期间,全省共有9市为23名封控管控区考生提供“点对点”接送服务,有4市为5名集中隔离点考生提供“送考上门”服务,共启用备用隔离考场23个。本次考试总体平稳顺利,基本实现了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双安全”。5月3日,将进行体育专业考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5月7日将进行全省专升本考试,这三项考试人员流动性大、考试时间长、考生规模大,对组考防疫提出了严峻挑战。

近期,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上半年我省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做好今年上半年教育考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今天上午,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刚刚召开了2022年全省教育考试工作会议,副省长孙继业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对我省即将组织进行的一系列教育考试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结合工作职责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我省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指挥,强化各级招考委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完善组考防疫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确保“不因疫情影响考试,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

我们坚持精准防控、应防尽防,按照“一考一案”原则,因地制宜、精准制定各项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杀、教育培训、交通转运、演习演练以及隔离考场、备用考点、特殊考点设置等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精准摸排考生情况,精准设置考点考场,精准采取“点对点”接送、送考上门、跨市借考等方式,建立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务车辆“点对点”正常通行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考试组织的影响。

我们切实做好安全保密、考务组织、净化考试环境、考生服务等工作,严格规范“两次安检”和考场监考,坚决将手机等作弊工具和替考等违规行为挡在考点考场之外,坚决保障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双安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优化考生服务,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比如,即将在济南市长清区进行的全省体育专业考试,需要住宿的外市考生较多,济南市及长清区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提早了解并密切关注考点周边酒店价格,一旦发现考试期间违规提价、哄抬房价的现象,将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考点周边良好市场秩序。

二、对考生有关事项的提醒

(一)服从考试疫情防控规定,安全参加考试。

为了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所有考生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健康码网上筛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2.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考生请于考前14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3.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考生请于考前14天前返回考试地,减少跨省、跨市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对考试工作要求,对跨区域(本市以外,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要提前2天到达考试所在市(比如3日考试须1日报到)。考生要根据属地有关防疫安排,提前预定酒店,并相对集中封闭管理,在酒店内实行单人单间,单独就餐。

4.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最新考试防疫要求,对跨区域(本市以外,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有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2天抵达考试地后,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二天下午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含本市考生)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较长的考试,须在考中进行核酸检测。

5.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备案。根据我省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属于以下情形,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主动联系考试报名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或高校考点说明情况。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结论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这三类情况均须持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人员(包括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6. 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7.做好个人防护。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员安全,考生赴考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考试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8.要密切关注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届时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按最新规定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服从考试管理规定,诚信应考

1.遵守考试时间。各项考试时间规定不尽相同,请考生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请有序离场。

2.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和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不允许携带手机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入场。考试入场实行“两次安检”制度,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至少接受两次证件和违禁物品的检查。请考生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4.严肃处理违纪作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生违规将手机等作弊工具带入考场,违规将试题拍照上网,违规发送到QQ群、微信群、微博等行为,都涉嫌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罪,将受到法律严惩。考试作弊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广大考生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我院举报,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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