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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30 17:04 浏览次数: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教师函〔2022〕1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中小学教师减负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是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重要工作,是让教师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鲁厅字〔2020〕27号),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要根据课后服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多种途径减轻教师的负担。

二、实行台账管理。按照鲁厅字〔2020〕27号文件要求,聚焦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减负事项,我厅梳理形成了2022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以下简称《任务台账》,详见附件),请各市对照《任务台账》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并于11月底前报送《任务台账》落实情况及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三、开展专项活动。4月至6月,各市逐县逐校开展形式主义之风侵蚀校园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重点排查整改教师参与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学校会议和文件数量过多、各类工作群滥发通知、过于频繁举办校园活动、频繁布置与教学无关的APP下载和点赞评论、硬性要求教师关注与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硬性要求教师参与网络投票和知识竞赛等问题。3月30日前各市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发送至我厅教师处指定邮箱。

四、强化督导问责。10月至11月,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教师减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中小学教师减负成效纳入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中小学教师减负监督举报平台


附件:2022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略)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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