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323D/2023-00123 发布日期: 2022-03-2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10
对《关于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3-29 14:52 浏览次数:

王怀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针对退役军人特点,不断加大优惠政策供给,提供优质教育培训服务,有力推动退役军人学历层次和职业技能“双提升”,夯实了就业创业基础,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层次。高职扩招对退役军人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组织实施,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遴选优质高职根据社会紧缺急需、就业率高的原则,优先设置与退役军人岗位适切的汽车运用与维修、公安司法等相关专业,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吸引退役军人就读。

二、面向退役军人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推进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引导各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我省共有24所中职学校、39所高职院校、6所本科高校入选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承担各类政府补贴性培训。据统计,每年全省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累计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培训3万人次左右。

结合委员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配合贵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高职扩招“下篇文章”。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对退役军人进行线上线下集中授课,因地制宜开展 “送教上门”“送教入企”服务,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方式,确保“工学两不误”。改革传统教学管理模式,优化考核评价办法,落实毕业标准和条件,确保退役军人招得来、学得好、易就业。二是开展好退役军人专项培训。引导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师资、场地和专业等优势,针对退役军人特点专门开发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包,帮助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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