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323D/2023-00131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教育厅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01-10 |
刘俊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育政策落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大力加强婴幼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方面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专业的婴幼儿照护需求不断提升。目前,我国家庭中对婴幼儿的照护主要以家庭或家政服务行业照服为主,专业人才较少。婴幼儿照护专业是近年来新兴专业,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尚未列入,为更好满足家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我省积极鼓励有关高校结合实际设置护理学、家政学等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目前我省有20所高校设置了护理学本科专业,2所高校设置了家政学本科专业,在校生约1.99万人。有172所中职、高职院校设置托幼类相关专业176个,有109所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母婴护理、幼儿照护专业的1+X(学历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度试点、1.6万余名学生参与。部分高校依托护理学本科专业开设了婴幼儿照护或儿科护理学方向(比如滨州医学院在护理学院开设了母婴与儿童护理学方向),家政学专业开设了家庭护理学等相关课程,不断满足婴幼儿照护社会需求。各职业院校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设置,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无缝衔接。
以省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依托,支持优质职业院校开发幼儿保育等方面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促进了专业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的紧密对接。支持职业院校与阳光大姐、三个阿姨等幼托业领军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教学标准和专业,协作开展实践教学和质量评价,为社会培养更多实用型、技能型的婴幼儿照护从业者。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落实、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指导学校优化调整专业布局,加强统筹规划,鼓励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