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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2-30 15:50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随着我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的不断深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还存在着数量不足、培养供给弱、校企流动不畅、技能水平偏低等问题,尤其是“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短缺,成为制约现代化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我厅会同有关厅局组织了专题调研,启动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召开了论证会,根据反馈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到2025年,适应我省“十强”优势产业集群技术技能人才需要,基本建立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建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育一批德技兼备的名师和创新团队,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0%。健全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聘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到2035年,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和教育强省建设要求,校企共育融通、协同创新,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高水平技能型教师人才,培育一批职教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技能教师人才地位待遇大幅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吸引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定期组织教师到企业实践,淬炼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支持10所左右的高水平本科高校办好一批职业技术师范专业,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基地。推动建设1-2所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的师范院校。实施职业教育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技能大师”领航计划,遴选设立500个左右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力培育教学名师和教学创新团队。聚焦黄河流域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生态环境、水沙调节、公共卫生等急需领域教师科研团队和高技能教师。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院校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制定山东省“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办法,把“真操实练”作为认定教师专业技能的主要路径。

(三)全面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自主拟定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师生比配足配齐职业院校教职工,落实学校20%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从2023年起,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原则上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聘。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和岗位聘用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实行聘期管理,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根据聘用岗位对应相应职称。

(四)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取得的收支结余,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的资金来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分配额度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一般不低于70%。大力选树、宣传职业教育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每3年选树10名职业教育领军人物和职教名家。



附:

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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