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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坚持四个导向 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 2022-11-28 16:01 浏览次数:

烟台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原则导向、政策导向、问题导向、优化导向,全面深化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原则导向,确保改革的方向性

坚决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二级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全员共同参与的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格局,确保人事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深入推进、实现局部探索到系统协调的转变,2020年学校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评估结果为“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成立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和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出台《烟台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烟台大学师德考核办法》等文件,将政治审查、师德师风考察及背景调查贯穿于人才引育和教职工管理服务全过程,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坚持政策导向,确保改革的协同性

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重点在业绩评价、职称评审、岗位评聘、绩效工资、荣誉制度等方面,制定完善的相互支撑政策,着力破除制约激发人才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服务国家和学校发展大局,出台《烟台大学“十四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现人才发展与学科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科学研究深度融合。坚持打通人才制度改革的“最后1公里”,修订出台《烟台大学事业发展重点业绩评价办法》《烟台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烟台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考核实施意见》《烟台大学人才工作专员管理办法》等文件,持续完善有利于人才潜心钻研、尽展其能的服务保障和评价考核体系。坚持实现二级单位、教职工与学校同频同振、和谐共进发展,出台《烟台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烟台大学人员编制核定办法》《烟台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将人事制度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等任务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年度考核当中,将二级单位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和教职工绩效紧密挂钩。十三五期间学校连续三年获得省属高校绩效考核优秀,2020年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入选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改革的针对性

坚持在解决发展短板的过程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重点在学校博士授权单位申报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方面,对标对表,着力解决学校在高层次人才引育、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服务驻地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等方面的短板。坚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设立“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精准材料高等研究”专职科研机构,围绕药学、法学、数学等优势特色学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快引进优势特色学科亟需、完成科技攻关任务和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层次人才;依托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绿叶集团、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等校企合作研发平台,建立“校企合作提需求+学校出编制+企业出资金+政府给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引育共享模式,实现人才链、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深度有效融合。坚持做强做大高层次人才队伍,修订出台《烟台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实施“黄海学者”计划,常态化举办青年博士论坛和泰山学者烟台大学分论坛,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举措广揽英才,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人才6人、省部级人才40人,博士比例超过50%,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校产城融合发展,将“持续提升服务地方工作水平”列入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地方工作的意见》《校地校企融合工程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学校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共建开发区科教园区,与台海集团合作成立核装备与核工程学院、与烟台市、新华三集团共建成立新华三数字创新学院,与荣昌制药共建生物制药专业,与冰轮环境共建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

四、坚持优化导向,确保服务的自觉性

坚持在协调发展中营造爱才的环境、容才的“肚量”,重点在政治吸纳、资金保障、服务平台、人文关怀等方面整合资源、聚合优势,着力打造全链条一体化人才人事服务体系。深化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学校领导联系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创新人才管理服务制度,增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将联系人才作为各级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整合校内外人才经费资源,形成“上级支持、学校投入、学科配套、社会支持”的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学校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比例。延伸人才服务链条,积极对接政府、企业,与建立人才服务工作站,协调落实人才安居、入园入学、家属安置等工作。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印发人才政策一本通,为人才“精准画像”、定向匹配。坚持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为基础、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核心的绩效薪酬体系,出台《烟台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激励各类人员教学与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的管理与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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