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作为全国教育行政执法试点城市,在率先成立教育行政执法机构、推动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聚焦执法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打造部门协同执法模式,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卫生监督等部门,常态化开展部门协同执法,构建起了主体清晰、边界清楚、协同高效的教育执法体制,有效维护了教育法治权威。
一是积极推行改革,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在全国教育系统率先成立行政执法处,处室设置按照行政执法处专项推进、机关各处室通力协作的原则,构建起了教育内部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和市、区(市)联动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印发《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专员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经费保障等要求,夯实教育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责任,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达到96人,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成立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审议委员会和教育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集体讨论机制、集体审议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18项行政检查项目、9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40项行政处罚项目。
二是创新教育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党组会专题研究,系统部署,先后出台《青岛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和《青岛市教育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健全“互联网+教育”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发全省首个民办教育监管服务智能化平台,设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落实资金监控、大额动账预警、最低余额管控等动态监管措施,以信息技术和银行系统为支撑,有效防范抽逃挪用办学资金等问题。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制定《青岛市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整治校外培训机构2076所,实施行政处罚立案29件,罚没违法所得33万余元,纳入黑名单67家。
三是聚焦民生关切,推动教育服务提质增效。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畅通意见建议答复机制和问题攻坚机制,开展“倾听民意·回应关切·办好教育”主题活动,开通分管市长、局长民生直通车,开展局长、校长、家长“三长”见面活动,主动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深度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教育”,整合管理、教学、数据、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和功能,建成青岛教育e平台,响应群众呼声,义务教育段报名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和双胞胎捆绑派位。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2021会同卫健委在部门联合检查中发现,部分教室存在灯光照明不达标的问题。2022年落实财政资金0.5亿元,优先将学校采光照明设备列入招标目录,实施教室照明达标改造方案,确保到 2023 年底前达到学校教室照明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效遏制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低龄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