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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1-05 15:01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深入分析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全面部署了新任务、新举措,为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指出,要完善科学评价体系,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方式,引导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国家系列改革文件也对教育评价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提出,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提出,研究生教育要健全分类多维的质量评价体系。《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提出,建立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经费拨付、招生指标分配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调动改革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高校内生动力,释放改革发展活力。2020年以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和系列改革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包括总体要求、评价主要内容、评价办法、结果使用、组织实施等5个部分。

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评价主要内容:明确以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六大工程”推进落实情况为重点,评价学校改革措施和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和1个附加指标。

评价办法:明确评价对象、频次、方式、结果确定等。

结果使用:明确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包括与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考核衔接,与资源配置挂钩,按评价结果给予经费奖补等。

组织实施:对责任主体、工作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主要创新点

1.强化立德树人导向。通过评价,引导高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

2.突出重点指标引导。侧重对重点内容进行评价,以点带面,注重评价的引领、导向作用。

3.坚持分类多维评价。统筹运用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结果评价、分类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注重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4.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招生录取、培养质量、学位授权审核、学校安全等方面(研究生教育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有效发挥评价功能。评价结果与单位考核、资源配置、经费奖补等紧密衔接,注重发挥好评价的导向、诊断、考核、改进等作用,激发高校创新创造活力。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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